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 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